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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打着哈欠摇头:“没事,我陪着你。”
“我有事情做,不会觉得困,但你无聊着,肯定会困。”
“我应该买瑞典那个作家的书……叫什么名字来着……”
杨岂看了她一眼:“《外婆的道歉信》那个作者?”
“对对对,我上次看你ins上分享了书单,你买了他四本书啊?”
唐朝问,“很好看吗?”
“还不错,挺温暖的。”
唐朝哇了声:“适合开春啊。”
杨岂就笑:“我办公室里就有,你不想睡就拿来看,要是想睡,睡一觉起来再看也行。”
于是唐朝就放下了自己手上晦涩难懂,越看越想睡觉的《百年孤独》,奔着没看过的新书去了。
望着唐朝蹦蹦哒哒的背影,杨岂突然觉得格外的充实,这个女孩现在就在自己咫尺之间,就算偶尔远去,也迟早会再次回到自己眼前,那些纷乱和坏事都没有发生在他们的身上,时隔这么多年,他们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各自身边,没有任何人能替代对方的存在。
将来的许多年也会这样,杨岂想,唐朝依然可能会和自己一年到头见不到几面,或许也会吵架生气,但是绝对不想分开。
不想对方的身边出现另一个人替代自己,不想到几乎要把对方吃进身体里。
杨岂有生以来第一次领会到,原来这种控制不住,几乎要被溺毙的感受叫做喜欢。
小的时候,杨岂路过唐人街,黄皮肤的同胞们总会击鼓,鼓声忽急忽缓,一声一声像是敲在杨岂的心口之上,让他胸口的一块皮都揪紧了,让他惊慌失措。
于是在雪花飘扬中,年幼的他和同伴说讨厌鼓声,此后也都是绕着唐人街走。
直到现在,杨岂才突然明白——他其实是喜欢鼓点声的。
这种几乎窒息,每每回忆起来都让杨岂头皮发麻的感觉,原来叫作喜欢。
喜欢唐朝,也喜欢c国。
电脑的邮件上突然传来声音,杨岂回头去看,是大洋彼岸发来的邮件,埃文的婚礼日期已经定了,是在这个月的月末,ada的一个美好的节日上。
这一年的喜事还真是挺多的。
下班之后俩人散步走回家,杨岂和唐朝说起这件事情,唐朝诧异的啊了声,随即兴奋的情绪就起来了:“我有空!
我们去参加吗?”
“当然,我会请假的。”
杨岂算了算时间:“可能我得直接从ada去德国了,你要是依然闲,可以跟我去德国玩,要是得进组了,就要一个人回来了。”
唐朝还不确定,现在就等陈谟他们的消息:“不知道,大概不会那么快,我可能还能和你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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