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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揉了揉眼睛,环顾四周,这才注意到身边站着两个陌生人。
一个是大叔,身材魁梧,浓眉大眼。
一件带褶的轻质亚麻长袍,裁剪修身得体。
在袖口袍脚的位置,绣着金线的图样,全身上下隐隐透着一股低调的奢华。
站在他身边的是一个少年,身着一件亚麻腰裙,肩带斜跨过左肩,露出整个右肩和半个右胸,看起来颇为健壮。
他天生一双漂亮的卧蚕眼,脸蛋浅棕,黑里透着年轻人才有的红晕。
这是……
几秒钟后,马尔斯终于清醒了,赶紧爬了起来,跪在床边,心中忐忑不安。
这里是古埃及!
几天前,他穿越了!
运气很差,竟然穿越到了撒哈拉大沙漠,断水断粮挣扎了几天,差点死掉。
是眼前的这两个人救了他吗?根据两人的着装,他判断他们是古埃及的贵族。
大叔见他醒了,开口道:“以后你就是我儿子了。”
声音平静,语气里不带半点波澜,就像是在说着一件无关紧要的事。
马尔斯顿时懵了。
儿子?怎么突然就认了亲了?这是要闹哪一出?也不问一下他愿不愿意!
他张了张嘴,想要问个明白。
“呃……呃……”
沙漠烤坏了他的嗓子,哑了。
大叔完全不理会马尔斯,转头问少年:“以后叫他什么名字好呢?”
少年看了眼马尔斯。
“就叫他普拉美斯吧。
我喜欢这个名字。”
大叔点点头:“好,你捡回来的孩子,就你给取名吧。”
两人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仿佛马尔斯是条流浪狗。
怎么不叫开心果或曲奇?听着还喜庆点。
马尔斯默默吐槽。
他穿越前是个法国人。
在法国,开心果、曲奇是常用狗名,类似旺财、阿福。
等等……普拉美斯!
这个名字好耳熟……
马尔斯的脑袋嗡得一下炸了!
他知道这个名字!
埃及之行
马尔斯的义父走后,留了个叫乌尼的大兵照顾他。
乌尼见马尔斯身上还残留了点血污,忙打了盆清水,帮他擦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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