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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电影吃过饭,周维方就提出有事情要先走。
罗鸿明显知道是什么事,略有些跃跃欲试,跟发小交换个眼神。
罗雁看他俩的样子总觉得眼前的情景好像在哪见过,想了一下扯起嘴角冷笑:“又想甩开我。”
这个“又”
字,勾起大家的共同童年回忆。
罗鸿小时候跟周维方想去些大人不让去的地方,最先做的事情一定是想着法子躲着妹妹,以防她告状。
他略显心虚:“没有的事,主要是怕你跟着无聊。”
周维方的表情也不自在,毕竟这可不是他血脉相连的亲妹妹,他话里话外没有少嫌弃,还出过好几次馊主意,这会眼睛看看天看看地,不知道在忙什么。
不过这句话对罗雁来说也同样适用。
她只瞪着哥哥,但到底已经不是小朋友,不会撒泼打滚非要跟上,只理直气壮伸出手:“给我一块钱,我要去书店。”
罗鸿在自行车厂做学徒,每个月工资是十七块。
他不需要交家用,平常只管自己在厂里吃午饭的花销,连脚上的袜子都是他妈置办的,因此月月都颇有盈余。
手里宽敞,他对妹妹没有不大方的道理,但还是念叨一句:“天天想着攒私房钱,爸早上给你的可是五块,我都看见了。”
罗雁:“进我口袋,就是我的钱。”
手往前伸得戳在哥哥的肚子上,催促他快点拿钱免灾。
振振有词得罗鸿都挑不出理,心想可能自己上辈子是欠她的,认命掏口袋,再把她送到离得不远的书店门口,嘱咐:“五点我来接你。”
罗雁还记仇呢:“现在知道操心了,你们有一次还把我丢在灯市口。”
灯市口那次是在元宵节,人多得接踵而至。
罗雁还太小,被挤得东倒西歪的,一点都高兴不起来,没一会就说着要回家。
罗鸿本来是要跟周维方一块出门疯玩的,带着个拖油瓶本来就不高兴,压根不理会她,自顾自向前走。
过一会没听见小丫头的声音,才发现她已经丢了。
大的两个顿时慌神,急急忙忙到处找,得亏的是走运,没跑多远就找到。
周维方还记得发现她的时候她就蹲在路边,两只手紧紧捏着裤腿,看到哥哥立马嚎啕大哭,连后槽牙掉了的缺口都清晰可见。
罗鸿都想好要是找不到妹妹就从哪口井跳下去,看到她的心情简直是劫后余生,兄妹俩抱头痛哭。
搞得周维方不知所措,站在边上还跟着也掉两滴泪。
大概是提及之时想到此丢人情景,而见证人都在眼前,罗雁立刻跳过这笔旧账,干巴巴地挥手:“再见,我要去看书了。”
说完转身就走,背影都透着对知识的渴望。
她脸皮薄,俩男的可是无所谓,还能说说笑笑忆往昔,语气之中甚是怀念。
等看不见人影,罗鸿问:“还没找到房子吗?”
周维方想办执照,被工商局打发走后仍旧不死心,天天在门口蹲着。
这种死皮不要脸的方式好歹是磨得窗口办事员的松口,说只要他先找到能开店的地方就行。
听上去是简单,但里头可是塞进去若干个要求。
毕竟这年头压根没几间对外出租的店面,几乎都是公对公,像他这样的连人家单位大门都进不去。
而仅有的一些私人地方,房主一听都觉得政策不明朗,生怕将来被连累,不肯租给他用。
周维方叹气:“对,我这两天已经把附近的胡同都转了,一点着落都没有,今天得去远一些的。”
又奇怪:“不是,我怎么觉得你比我还积极想开修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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