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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安权再度燃起了雄心壮志,非要说服这对小情人当明星不可!
比起外头吵翻天的情绪波涌,后台躲羞的小美人可是无脸见人极了。
虽然心中暗喜,但
羞人的感觉也不断泛滥出来。
下次打死她也不来了。
“你就是举韶的小女朋友?”
一瓶海尼根放在她跟前,伴随着冷淡却又好奇的问句。
她抬起仍红晕的脸,接过啤酒。
“你是?”
不就是那位帅气女子吗?
“我叫王春杏,举韶的同班同学兼好友。”
她背靠柱子,仔细地打量眼前秀丽纯真的小
美女。
“电研社”
的女人们嫉妒得太凶了,居然说这位女子相貌平凡!
难怪李举韶看系花不
上眼,他的小女友不但漂亮,气质更是纯净,不是那个徒有美貌、老做作装斯文的刘淳雨比
得上的。
“哦,你好。”
她好奇地多看了几眼。
“你还是高中生吧?你们交往几年了?”
“算起来交往五年,国中就认识了。”
她知道王春杏在评估她。
不过她并没有什么不好
直说的,反正乘机可以知道老公在学校的事,她也挺好奇的。
“他是你学长?”
她并没料到他们交往那么久。
“才不,我们是同学。
要不是我有事耽搁了,早该一同上大学的。”
结果现在小老公一
届,心中仍是乱不服气的。
重考生?还是留级生?这么想的同时,不免浮上一层轻鄙,也喜悦于终于抓到美人儿的
至大缺点──草包。
“举韶在t大企管系很有名,一入学就成了名人;只可惜太重视赚钱,没机会发挥他的
才能。
不然不仅系学会力邀他加入,恐怕“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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