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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h:各退一步,行不行?
白目:醉翁之意不在酒?
lyh:是。
白目:啊啊啊啊恶心,我为啥每次都要陪你干蠢事?
白目:你别把金天给带坏了,陶阿姨饶不了你。
真让我给猜对了,蓝一欢本就不是花里胡哨的人,约他喝酒比登天还难。
他的爱好就是网咖里泡着,在我的世界里面盖楼盖一天,一天比一天近视,那眼镜片跟啤酒盖似的。
但他的小初恋,柯北。
哎,已经不小了,现在跟我一样读初二。
柯北就喜欢去各个ktv里游走,我说你喜欢他干什么?奶茶照这么个喝法,迟早糖尿病。
蓝一欢眼镜一推,说那我学医好了,以后有什么都护着。
听完我就知道他没救了。
我给严之理发消息,问他来不来唱歌,他说周年去他就去。
你们没救了,真没救了。
我给周年发消息,让他来,你不来他不来,我跟谁拼酒去?他说我是狄俄尼索斯的宠儿,立于不败之地。
我问狄俄尼索斯是谁?他说酒神。
我说哥哥们,快快众神归位好吧,我一个人无聊死。
初二的课程就是很无聊,我们班还有一位宠儿。
宁愿,他是我们语文老师的宠儿,宠,太宠了。
一个一张试卷都要开倍速讲解的人,会专门留时间给宁愿,让他去讲台上念他的模范作文。
我在这段时间,就已经听了很多篇。
他会写:
“我最喜欢蝴蝶。
我爱它的美而脆弱,牵一发而动全身。”
......
会写:
“生活是场巨大的谎,我们都是掩耳盗铃的高手。”
......
还会写小诗:
“梦有意识在吞,
孕育于日落时分。
梦醒就疼,就昏昏沉沉。”
我都不懂我怎么会记得,可就是有几句记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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