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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右手腕上戴了好几条手链,左手腕则是好几只手镯,全都闪闪发亮,折射灯光。
看着很是暴发户,但放在她身上,显得如此自然洒脱,全然是女孩子的天真喜悦。
他态度自然坐在娜塔莎的另一边,随手拨弄了一下茶几上的首饰盒:放的十分凌乱,许多首饰盒没有盖上,因而许多宝石光芒四射。
他对这些美丽的装饰物一直不太感兴趣,总觉得珠宝华服不过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消费主义陷阱,可以有,但不是必需。
但现在,他也不得不承认,这些闪亮的小石头自有它的魅力,他这样的男人居然也会有点晃神。
——无他,实在是太美了!
宝石从古到今一直深受欢迎不是没有理由的,多彩的宝石像是天上的星辰,哦不,星辰没有如此多姿的颜色。
宝石……就像民间传说中的,是石中的精灵,是天与地的“气”
的具象化体现。
这些首饰像是配套的,有好几条重工镶嵌的项圈,想必是在什么正式宴会上佩戴的;更多的是单独的首饰,戒指、手链、手镯多不胜数,每一件的造型都别致有趣。
他拿起一只衔尾蛇手镯,衔尾蛇手镯多是白金镶钻石,蛇眼镶嵌两颗红宝石,戴在手腕上,一抬手便是璀璨生辉的钻石光芒。
这只衔尾蛇蛇身却是黄金,满镶绿宝石和钻石,蛇眼的两颗橄榄型鸽血红宝石大概有50分,红得耀眼。
与之配套的是一件同样黄金打造的衔尾蛇项圈,满镶绿宝石和钻石,蛇眼的两颗红宝石至少有70分,算不上很大,但颜色同样是鸽血红,红得惊人。
“好看吗?”
娜塔莎问。
“很好看。”
“我也觉得很好看,但我不知道要搭配什么衣服或是礼服裙。”
“黑色总是没错。”
他温柔的说。
“是呀,我这才发现为什么很多女人出席宴会总是穿黑色,黑色很好搭首饰。”
“不过是你的话,你穿什么颜色都好看,因为你本身就很美了。”
她果然更高兴了,扬起小脸,“说的是呢!”
亚历山大懒洋洋的笑了笑,没有打搅老友讨好妹妹。
“晚上有什么活动吗?”
阿德里安笑问。
“没有。”
亚历山大懒洋洋的回应。
“出去吃饭?”
“不。”
亚历山大挑眉看他一眼,“或者你要是有什么好餐厅推荐。”
“让我先打电话订座。”
他拿过一旁的电话机,打了好几个电话。
娜塔莎在一旁听着,这人可真有意思!
他其实压根不知道餐厅的名字,于是打电话去问别人,一连问了好几个人,才拿到餐厅名字和电话,订了一张四人桌。
订好了餐桌和时间,娜塔莎便上楼换了一条浅珊瑚色的连身短裙下来。
浅珊瑚色近粉而偏橙色,不是很好穿的颜色,一个不小心便会将人衬得肤色焦黄。
但她的肤色足够白皙,压住了这一抹色彩。
亚历山大随手拿了一条彩色蓝宝石项链,为她戴上。
阿德里安心想,如此可爱的女孩,本身的青春就足够美好,实在不需要珠宝首饰的映衬。
但……有肯定比没有要好,这么美丽的女孩,也唯有璀璨的宝石可以陪衬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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