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小说

第19章 玉蜀黍(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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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云:“苗心别出一苞……苞上出白须垂垂……黄白色。

可炸炒食之。”

嘿,李时珍还挺潮,会做爆米花。

而“玉米”

一词首见徐光启《农政全书》:“别有一种玉米,或称玉麦……”

这就是玉米的由来了。

明永乐之前的各个朝代听完都觉得非常沮丧:好嘛,这美洲没听过,这欧洲也没听过啊!

欧美二“洲”

究竟在哪里呢?原来这天下竟如此博大!

还有这葡萄牙到底是什么牙?真是古怪,是个人名还是地名啊……

而明朝洪武年间,朱元璋不满地嘀嘀咕咕:

“那嘉靖,先前林姑娘说张居正的时候就说过,嘉靖隆庆年间土地兼并严重,可见这嘉靖也不是什么好皇帝,但他运道怎那般好,又能得番麦还能得张居正……”

秦王朱樉指正:“爹,张居正是万历朝的。”

朱元璋恨铁不成钢地白他一眼,还没说话就听朱棣插嘴:“二哥,爹没说错,你没算算那张居正多大?他辅佐的万历是幼帝,说明那隆庆龙椅都还没坐热就归天了!

那张居正肯定是嘉靖朝生人嘛。”

朱棣自打知道自己的后人将要小宗入及大宗,尤其那没用的万历是自己的子孙后人,就各处留心,生怕爹想起来他这个祖宗给他一顿打,因此早已通过林菱的只言片语推断出了张居正的大致年岁。

朱元璋这才重重地哼了一声。

那嘉靖既然不是明君,凭什么得能臣还有粮种?

朱标一眼就知道自己老爹在想什么,于是角度奇特地宽慰道:“爹,好歹也是我大明的皇帝,这运道也是大明的运道。”

那嘉靖也不知晓是老四的后人还是他的后人,但不管是谁,都是大明皇帝,这运道给了他便是给大明续命,总比给那什么清朝好些。

朱元璋也想到了这一节,竟然真的被朱标的话抚慰了,别别扭扭地接受了那嘉靖鳖孙,甚至还嫌弃他运气不够好,没生出个能为大明续命两百年的儿子来。

而万历朝,张居正眼眸瞬时一亮。

原来那玉米就是番麦!

他自然知晓,戚继光在浙江练兵时就在山地种了一大片番麦田,他种那么多……主要是用番麦来喂马。

是的,在明朝,玉米传入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更没能大面积种植,主要是作为给牛马吃的草料而小范围种植。

不过……张居正微微皱眉。

据他所知,番麦虽耐储存,不易坏,但实在不好吃啊!

张居正幼时家境也不算富裕,家中养不起马,但是他家隔壁就是辽王府,辽王养了不少骏马,辽王的马儿都养了一副刁嘴,连马儿都更爱吃豆料,不爱吃番麦。

而辽王府的田地里也仅有边角种上几颗番麦,佃农都说,这番麦食之比不上芡实。

很快,张居正就想明白了,他们这时候的番麦想来没有经过后世那般的“优中选优”

,因此不如后世的好吃,只怕产量也不及后世!

而种惯了五谷、田地有限且赋税繁重的农人,谁愿意冒险大面积种植一个外来的粮种?若是颗粒无收,全家都要饿死。

没有人愿意冒这样的风险,而大明的官府也没有人意识这东西的好处,故而林姑娘才会说,虽明朝传入,却到了清朝,番麦才成了活人无数的粮食,也就是说,约莫花了百年的时间,这番麦才被百姓接纳。

张居正微微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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