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小说

第22章 五刑(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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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昭:“又有何事?”

辛五:“大侄子,市面上新出了涎妄录之决殊系列,得收一收。”

景昭:“这件事好办,收了后全烧了。”

辛五:“别烧……”

景昭:“为何?”

辛五:“他说……可以任我处置……”

景.纯洁.听不懂.昭:“什么意思?”

辛五:“反正你收好放到我房里就对了!”

.

某琉:小殊啊,“任你处置”

,可怕的不是景行宗的下五刑,而是同人写手的脑洞啊,要怪你只能怪你的诞妄录太有名。

(本无责任小剧场不代表正文剧情走向,不代表正文里的人设,只为博君一笑,大家千万别全当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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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七夕快乐!

祝每个人都能找个对象写一本自己的诞妄录!

作为节日礼物,本章留评前20名的送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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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上五刑,下五刑”

,是借鉴了中国古代法制史中有关五刑的内容,我进行了筛选、重组并加入部分创新的内容而成。

五刑是一个法律术语,是中国古代五种刑罚的统称,不同时代,内涵不同。

最早有上古五刑,初见于夏朝;在西汉前期,五刑指墨、劓、刖、宫、大辟;隋唐之后,五刑指笞、杖、徒、流、死。

五刑是对中国古代刑罚的部分概括,属于比较主要的刑种,但并不代表全部古代的刑罚。

中国古代历史源远流长,十分精彩,爱历史,有乐趣。

另,既然说到这里,也科普一下“臬司”

这个词,这个词同样来自于中国古代法制史。

“臬司”

是对宋朝的各路提点刑狱司、元朝的肃政廉访使司以及明清两朝省提刑按察使司的简称。

臬司掌一省刑名按劾刑狱等司法事务,同时对地方官有监察之责。

故而,我给景决的剑取名为“臬司剑”

,此剑的设定能使神魔退避,是把判官剑。

这章比较粗,作话内容也多,写得久些,今天还跑去修了前文,修了好几章,更新时间耽误了。

第三章改了点情节,建议大家回去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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