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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一天了腿脚也乏了!”
吴克己微微一愣,这个愣头青还有心思细腻的一面,点点头:“行,老头子也沾大侄子一回光!
我先洗!”
只见吴大爷在小腿儿靴子上连续解开几道打好的绳结,双手撑着靴子沿儿解开,然后将脚丫子从靴子里抽了出来。
出乎所有人意料,吴大爷的脚丫子没有明显的臭味,甚至颇为干燥。
老爷子脚上没有穿袜子,而是用白色的棉布条仔细的裹起来的,随着棉布条解开,露出了只剩下三根脚趾的右脚。
“大爷这是咋回事儿?脚上受过伤?”
岳峰看了一眼,吴大爷小拇指跟无名指都没了,伤口挺齐,不知道是咋回事儿。
吴克己撇撇嘴:“年轻时候跟参帮进山遇到了白毛风,从雪窝子出去找同伴走丢了,等回来的时候,脚指头冻坏了两根!
当时年轻,没有经验,冻的变色的脚丫子,直接用热水泡脚,冻伤的位置直接废了!
你们想着,如果遇到手脚冻伤的情况,用雪一点点的搓,一直搓到颜色变成潮红色有知觉为止。
除非遇到严重的冻伤,否则大部分情况都是可以保住的!”
岳峰点点头,继续问道:“您这靴子,是不是有什么说法?
看着还不算厚实,但挺跟脚,而且也不捂脚丫子!”
吴大爷嘴角微微一抿:“这叫二面皮快靴,外面是马鹿的鹿崽皮,轻便柔软还耐磨。
里面内衬是大公紫貂脊背处的皮缀连而成,暖和透气不捂脚。
好穿是好穿,就是材料不好收集!
就这一双靴子,赶得上普通赶山人半辈子的身家积累!
当年我也是运气好,得了一颗老山参,换了这双靴子,加一点别的东西!”
听到用大公貂的脊背皮做靴子,岳峰瞬间心头一跳。
别人不知道这玩意儿的具体价值,岳峰可是门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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