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小说

第104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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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永<ahref=https:tags_nanmingchao.htmltarget=_blank>明朝夏蘅招了招手,示意夏蘅坐到自己身边来。

夏蘅忐忑地坐下,夏永明指了指大门的方向,问道:“走了?”

“菡菡吗?嗯,刚刚走了。”

夏蘅回答道。

夏永明用棉签掏着耳朵,漫不经心地笑了笑,说道:“和她妈妈一个脾气。

古怪,轴得很。

要那么聪明干什么,到头来还不是什么都得听我的。

女孩子,我还是喜欢乖巧一点的。

苏苏和薇薇也不行,叽叽喳喳的,气质那块欠缺,这也是你妈妈的短板。

夏蘅,老实跟你说吧,这些女人里,我最欣赏的就是夏楠。

有文化,懂分寸,又有生活情调,长得又漂亮。

你等着吧,等你那个妹妹出生,那肯定比这些妹妹都强。”

夏永明在自己面前如此直白地点评包括母亲和妹妹在内的所有女性亲属,这让夏蘅毛骨悚然起来。

“夏蘅,我有件事跟你说,”

夏永明掏好了耳朵,眯起眼睛打了个哈欠,慢悠悠地说道:“咱们家现在所有的生意里面,你知道哪部分运营得最好吧?”

夏蘅想了想,说道:“那个服装喷花公司。”

“对喽!”

夏永明点点头,继续说道:“我也知道那是咱们最重要的资产。

但是现在我正在和蔡如冰打离婚诉讼的官司。

她要求按照持股比例分割股权,或者把股权折算成钱给她。

这我可不愿意。

我同意离婚,也同意给她一笔不错的补偿费,就像当初和你妈妈离婚的时候那样操作。

可惜啊,蔡如冰可没有你妈妈那么好说话,她不同意我给出的方案,坚持要起诉。”

夏蘅在一旁静静地听着,等待着夏永明让他留下的真正目的。

夏永明换了个躺着的姿势,又说道:“而且更离谱的是,这个公司有四分之一的股权,在菡菡名下。

我对菡菡本人是没什么意见,毕竟是我女儿,要是分家,我是愿意给她嫁妆钱的。

但桥归桥路归路,公司股权给她,我是不愿意,她也没参加过公司管理,就是个名义股东。

夏蘅,你这几年的辛苦,我是看在眼里的。

你在这个喷花公司里工作得那么出色,相当于半个实际控制人了,你比菡菡更有资格接手这些股份。

爸爸手头的离婚诉讼当然是要应诉,但我希望你能帮我一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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